男友遺失上萬元 女友貼文控警包庇撿錢人
2024/02/02 21:1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鐘姓男子遺失皮包,內有上萬元不見,徐姓女友報案後,不滿周姓員警辦案態度,在臉書「我是大社人」社團貼文,指他疑包庇撿錢人,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名譽罪,判處拘役4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2022年4月20日晚上7點多,鍾開車行經高雄市大社區中正路,不慎遺失內有1萬4千元的皮夾,尋獲時現金不見了,徐姓女友於是前往大社分駐所報案,由周姓警員受理調查。
徐女不滿周員辦案態度,乃在同年6月27日下午2點多,在「我是大社人」社團貼文,內容指「一度讓人懷疑包庇撿錢的」、「當時我還私下懷疑想說撿錢的跟他認識」等語,周員認為名譽受損,控告徐涉嫌誹謗罪,她並被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
徐女應訊指稱,報案時有請警方調監視器,周員不但拒絕,還大吼大叫,態度惡劣,讓她有包庇撿錢的人、跟撿錢的認識的感覺,所以才貼文;況且,內容只稱「周某某」,並未指名道姓等語。
1、2審法官開庭調查,「包庇」是指袒護不正當行為,對員警來說,會引發外界有無貪瀆或違法等不當聯想,已損及周員名譽。判處徐女拘役40天定讞,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