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友遺失上萬元 女友貼文控警包庇撿錢人

徐女不滿警員辦案態度,涉嫌貼文影射對方包庇,被高雄高分院判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徐女不滿警員辦案態度,涉嫌貼文影射對方包庇,被高雄高分院判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4/02/02 21:1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鐘姓男子遺失皮包,內有上萬元不見,徐姓女友報案後,不滿周姓員警辦案態度,在臉書「我是大社人」社團貼文,指他疑包庇撿錢人,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名譽罪,判處拘役4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2022年4月20日晚上7點多,鍾開車行經高雄市大社區中正路,不慎遺失內有1萬4千元的皮夾,尋獲時現金不見了,徐姓女友於是前往大社分駐所報案,由周姓警員受理調查。

徐女不滿周員辦案態度,乃在同年6月27日下午2點多,在「我是大社人」社團貼文,內容指「一度讓人懷疑包庇撿錢的」、「當時我還私下懷疑想說撿錢的跟他認識」等語,周員認為名譽受損,控告徐涉嫌誹謗罪,她並被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

徐女應訊指稱,報案時有請警方調監視器,周員不但拒絕,還大吼大叫,態度惡劣,讓她有包庇撿錢的人、跟撿錢的認識的感覺,所以才貼文;況且,內容只稱「周某某」,並未指名道姓等語。

1、2審法官開庭調查,「包庇」是指袒護不正當行為,對員警來說,會引發外界有無貪瀆或違法等不當聯想,已損及周員名譽。判處徐女拘役40天定讞,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