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借高雄公廁險被性侵 丈夫控無關乞討:警察「大事化小」
被害人丈夫自錄影片痛駡警方吃案。(記者黃佳琳翻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周姓男子16日帶簡姓妻子回六龜娘家探親,內急到六龜區農會旁的公廁上廁所時,遭有多起性侵前科的張姓男子徒手架住脖子,強押至女廁企圖不軌。本報獨家報導此案後,警方發新聞稿消毒,聲稱是「乞討金錢未果而發生拉扯」,但周男看到新聞後大駡警察亂講,張男明明就是要性侵他老婆,根本不是要乞討。
本月16日晚上將近7點,周男載簡女回六龜娘家時,簡女因內急,周男開車載她到六龜區農會旁的公廁上廁所,簡女剛上完廁所準備步出公廁時,突然被張姓男子(60歲)拉住,企圖將她拉進廁所裡,還伸手在她身上蠻橫游移,簡女奮力掙扎並高呼救命,呼救聲吸引路人及坐在車子上等候的丈夫注意。
周男下車後和路人一起進入公廁查看,發現張男仍拉著妻子不放,眾人合力救下妻子後,並將張男制伏,交給獲報到場的警方帶回偵訊。
警方查出張男有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竊盜等前科,但因簡女僅提告強制及傷害罪,案遭本報獨家披露後,警方發佈新聞稿,聲稱是兩人「乞討金錢未果而發生拉扯」,與性侵案無關。
但周男看到新聞後相當不諒解,自錄澄清影片並發給各大媒體,直指當天做筆錄時,就有清楚跟警方交代妻子差點被性侵的過程,根本沒有人提到乞討金錢的事,完全無法理解為何警方會「大事化小」。
對此,六龜警分局表示,當天依法逮捕嫌疑人、製作被害人及證人筆錄時,全程都有錄音錄影,被害人製作筆錄時,被害人丈夫也全程在場陪同,偵詢過程均依嫌疑人、被害人等所陳述內容記載,依法移送;為求慎重,經請示檢察官,檢方表示,如被害人對於案情有任何補述,將依法製作筆錄補充,併卷提供檢察官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