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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前盧正懸案 民團赴最高檢尋求救濟

民團以及義務律師團今為盧正懸案赴最高檢察署尋求救濟。(記者溫于德攝)

民團以及義務律師團今為盧正懸案赴最高檢察署尋求救濟。(記者溫于德攝)

2024/01/18 11:5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退休警察盧正被控27年前綁架並殺害同學的妻子,盧正已伏法,但民團認為本案為冤案,今由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司改會等民團以及義務律師團,前往最高檢察署尋求救濟。

退休警察盧正1997年被控綁走同學的妻子並勒贖,最後殺害該女,但種種跡象讓家屬認為盧正無辜;然而,盧正已於2000年伏法。

今天上午,民團與義務律師共赴最高檢察署尋求救濟,他們認為,本件擄人勒贖案在現場採集到的菸蒂,經血型檢驗與盧正血型不符,且被害人安全帽與撥打勒贖電話的公共話筒所採集到的兩枚指紋也排除是盧正的。

再者,法院認定是凶器的兩條鞋帶,審理時並未實際進行凶器與傷痕比對,另法醫研究所更曾向法院表示電話線也可能是凶器,換言之,本案所有扣案物證都無法指向盧正涉案。

他們進一步指出,台南高分院審理本案時,未實際囑託鑑定,便驟然對盧正判死;而法院認定盧正有罪的主要證據是他在檢方、法官面前的自白陳述,實際上這份自白是盧正在警詢被留置31個小時所做的自白,當時盧正都沒有休息、沒有進食、沒有進水,才提出自白。

他們也提到,根據司法心理學的供述鑑定,盧正自白是錯誤的可能性很高,另經刑案現場重建也可知,盧正自白有57項不符客觀事實;何況,承辦本案的員警也因重大違失已被監察院糾正,被記申誡兩次。

冤平、司改會與義務律師團最後提到,諸慶恩案提起非常上訴成功,代表檢察總長對冤案的重視,因此也請總長看看盧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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