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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下藥性侵前女友 先拍昏睡畫面給新男友

張男先拍攝小芳昏睡照片,傳給小芳新男友,並附註「我準備跟她上床了」。示意圖。(資料照)

張男先拍攝小芳昏睡照片,傳給小芳新男友,並附註「我準備跟她上床了」。示意圖。(資料照)

2023/10/18 16:2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張姓男子與女子小芳原是情侶,去年兩人分手之後,張男爬牆潛入小芳的住處,拿安眠藥給小芳服下,伺機性侵害,他還先用小芳的手機,拍下小芳昏睡畫面,傳給小芳的新男友看,並備註「我準備跟她上床了」,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他宣稱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法官不採信辯詞,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6月。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小芳(化名)分手後,張男於去年10月2日中午,爬牆進入小芳住處,小芳當時正在睡覺,聽到聲響而驚醒,張男質問小芳,為何新交男友,兩人發生爭執,當時小芳頭痛,張男拿3顆藥丸,宣稱是止痛藥,小芳嚴重近視,沒分辨清楚即服下,隨後陷入昏睡。

張男見小芳昏睡,先持小芳手機,拍攝小芳熟睡照片,之後把照片用小芳手機內通訊軟體,傳給小芳的新男友,還備註「我準備跟她上床了,掰掰」,之後性侵害小芳,之後離去,去找小芳新男友談判,談判完了之後,他又第二度翻牆潛入小芳住處,見小芳仍昏睡中,將手機偷走並賣給通訊店,得款1萬3500元,之後第三度攀牆潛入時,因窗戶上鎖,他徒手打破窗戶,見小芳不在家,他破壞窗簾後離去。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宣稱是小芳同意與他發生關係,小芳卻說,她當時頭痛,張男拿藥給她吃,她當下未戴隱形眼鏡,不知道張男拿的是安眠藥,她誤認是止痛藥,且張男把藥塞入她的嘴內,再灌水叫她喝下去,她清醒之後,見張男已離去,她搭車去找男友,男友才說收到上述照片,以及「我要跟她上床了,掰掰」訊息。

台中地院認為,小芳描述過程清楚而詳盡,前後一致,並無語焉不詳、誇飾渲染,不採信張男辯詞,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6月,至於拍攝小芳昏睡畫面部分,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刑2月,偷竊手機的竊盜罪與破獲窗戶等物的毀損罪,合併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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