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當停車費?2千萬勞斯萊斯霸佔小黃停車格 13度挨罰沒在怕

這輛新車價2000多萬元的勞斯萊斯,今年初至今,因佔用計程車專用停車格,被警方開罰13次。(民眾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輛新車價高達2000多萬元的勞斯萊斯豪車,這一年來,多次停在台中市北區的「計程車專用停車格」,被民眾屢次舉發,更有人質疑是多次霸佔小黃專用停車格的路霸,台中市警局二分局指出,這輛豪車今年初至今,在同路段佔用「計程車專用停車格」,已被員警舉發13件的違規停車,罰單共計7800元(以最低600元計算),不過,有人認為上述罰鍰金額低,對有錢的車主宛如九牛一毛,沒有遏止之效。
上述違規地方,位於台中市北區的一中商圈附近,此商圈周圍停車位一位難求,但在錦南路(益民商圈附近)上有4格的「計程車專用停車格」,民眾指稱,常有一輛勞斯萊斯的魅影(新車價2000多萬元)佔用此處計程車的專用停車格,且這輛豪車不是首次佔用,以前也曾被目擊佔用「計程車專用停車格」。
中市警局二分局指出,今天上午民眾舉報勞斯萊斯佔用「計程車專用停車格」,但警方抵達時,這輛豪車已駛離,該分局統計顯示,從今年初至今,這輛豪車在一中商圈周圍,相同的違規停車行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車」,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已共開罰13張,罰單以600元計算,共計7800元。
另外,二分局也強調,該分局今年初至今,於相同地點,違停於「計程車專用停車格」的車輛,共舉發185件(含此勞斯萊斯的13件),第二分局已加強上述該路段的違停取締任務,以改善停車秩序。

警方統計顯示,這輛勞斯萊斯豪車,今年於同路段佔用計程車專用停車格,已被警方開罰13次,罰單約7800元。(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