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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闖文華高中還襲警 辯「警方先開我17槍」

台中市何姓男子今年4月侵入校園,員警獲報到場處理,何男還攻擊員警造成全身多處受傷,雖辯稱「「警方先開我17槍,我才反擊」,但不被採信,一審判處拘役40天。(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市何姓男子今年4月侵入校園,員警獲報到場處理,何男還攻擊員警造成全身多處受傷,雖辯稱「「警方先開我17槍,我才反擊」,但不被採信,一審判處拘役40天。(記者陳建志攝)

2023/09/10 21:35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何姓男子,今年4月底闖入台中市立文華高中校園,經保全和校方人員要求仍不願離開,校方只好報警,台中市第六分局林姓員警獲報到場處理,何男先攻擊林男胯下,逮捕過程又反抗造成林員全身多處受傷,依妨害公務送辦,何男雖辯稱「警方先開我17槍」,但一審不採信,判處拘役40天。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今年4月29日上午8點多,無故侵入台中市立文華高中校園,張姓保全和張姓主任發現都要他離開,但是何男不理會,校方只好報警處理。

台中市第六分局林姓員警獲報趕至,但何男還是不配合,先是攻擊林男跨下部位,林姓員警以妨害公務現行犯而欲依法逮捕並壓制何男時,何男又以拉扯推擠等方式攻擊林員,造成員警雙手背、左手肘及右小腿多處擦傷,最後遭警方逮捕。

不過何男在審理時則辯稱,當時只是去操場坐著而已,還說是「警方先開我17槍,我才反擊」,不過台中地院依據現場目擊的張姓保全和張姓主任的證詞,以及現場的監視影像和醫院的診斷書,認定這是何男的卸責推託之詞,不足採信,判處拘役40天,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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