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監獄科長漏報老婆保險與房貸挨罰6萬 興訟抗罰勝訴
2023/08/08 14:3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法務部認定2018年時任台東監獄楊姓科長申報財產時,漏報妻子的保險與房貸,裁罰6萬元罰鍰,楊認為是疏忽漏報,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審理後認定是純屬一時疏忽的過失行為,判決撤銷處分。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2018年11月到職擔任東監科長,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漏報其妻名下的299萬餘元房貸、20年繳人壽保險65萬餘元,共計365萬多元。
法務部認定楊申報財產時故意申報不實,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原本應裁處8萬元罰鍰,考量他首次申報,酌減至6萬元,楊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
楊男主張妻子的保險只有偶爾提出醫療、健康事故及住院醫療等出險請求理賠金,且他申報前有向保險業務員確認保險之主附約是壽險、終身醫療、殘廢、防癌等險種,並沒有期滿領回本金的儲蓄性質,以為不須列報。
且他奉派至台東後,與家人分開居住,又是首次申報,來不及授權法務部透過財產申報查核平台系統取得他和家人的財產、保險和債務資料,以致漏報妻子的房貸,每月自動扣款,以致妻子一時失察還有這筆債務,不是故意不申報。
北院法官認為,楊因誤認保險不具儲蓄性質而漏報,沒有申報不實的間接故意,且一時疏忽才未填報妻子的房貸債務,純屬過失行為,並非故意,判決撤銷6萬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