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1元騷擾女友 男違反保護令起訴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子明知楊姓女友有保護令,自己不得接近騷擾,竟在去年3月間,9度轉帳1元至楊女銀行帳戶,加註:「有種就繼續不回」等字句騷擾,另外又以手機語音留言、簡訊等方式騷擾而被告,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陳男起訴。
檢警調查,陳男與楊女本來是同居情侶,但陳男卻對楊女有家暴行為,楊女因此向法院聲請民事暫時保護令,法院裁定陳男不能對楊女實施身體、精神上不法侵害或騷擾行為,並應遠離楊女住居處、工作場所至少50公尺。
檢警調查,陳男明知楊女有保護令,卻於去年3月14日至30日,9度轉帳1元至楊女銀行帳戶,加註:「有種就繼續不回」等字句騷擾。
不僅如此,陳男從4月6日至7月7日,還以語音留言、傳送文件、簡訊嗆:「不見棺材不掉淚,那我就幫妳好好上一課」等方式騷擾,因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