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一審直送智商法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通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初審。(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1月12日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明定牽涉到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改由高等法院層級的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而為配合審級與組織修正,司法院再提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修正案,1日獲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無須黨團協商。
司法院表示,為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優勢,建構更具專業、效率及符合國際潮流的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同時回應各界對於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智慧財產案件的要求,司法院之前擬具的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草案,已於1月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將營業秘密第一審刑事案件(含附帶民事訴訟)改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集中審理。
另因應專利法及商標法修正,專利法或商標法所保護的智慧財產權益,所產生的第一審複審及爭議事件,已專屬於智商法院管轄;此外,2022年6月8日修正公布的「國家安全法」第18條規定,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行為,刑事案件第一審管轄權亦屬智商法院;草案還增訂因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涉及智慧財產權,所衍生的第一審行政事件及強制執行事件。
此次組織法除了配合相關法條修正,另修正智商法院法官改任或遴選的類別及其辦理審判事務類別的限制;明定具律師資格者於擔任公設辯護人期間,計入其律師執業期間;及增列商業調查官的任用資格範圍,即現任或曾任財經事務組的司法事務官年資滿3年,成績優良並具證明者,列為任用資格之一。
由於本次只是配合修正,司委會討論認無疑義,通過初審,無須送交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