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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高梁隔天逞強酒駕 撞死騎士賠上百萬判2年10月

辛男涉嫌酒駕撞死騎士,被高雄高分院判刑2年10月。(記者鮑建信攝)

辛男涉嫌酒駕撞死騎士,被高雄高分院判刑2年10月。(記者鮑建信攝)

2023/02/20 20:4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辛姓男子晚上飲用38度高梁酒,隔天清晨未等酒精稍退,涉嫌駕駛小貨車前往田裡工作,卻逆向行駛對向檳榔攤買飲料,又涉嫌迴轉逆向駛入來車道撞死騎士,雖然賠償上百萬,仍被高雄高分院依酒駕致死判刑2年10月。

判決書指出,2022年3月22日晚間7點至9點,辛男在屏東縣高樹鄉產業路住處飲用38度高梁酒。隔天清晨5點多,涉嫌駕駛小貨車,欲前往田裡工作,行經高樹鄉世一路附近,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至對向檳榔攤購買飲料。

不久,辛車再度迴轉而跨越雙黃線,逆向駛入來車道之際,撞擊李姓男子所騎機車,經送醫急救,1個多小時後死亡。里港分局接獲報案,帶回製作筆錄,酒測值每公升0.38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起訴。

屏東地院審酌辛男自首並與李男家屬達成和解,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他不服上訴,並以自首等理由,要求從輕發落,予以宣告緩刑。

高雄高分院調查,辛男有2次酒駕前科,均被法院判處易科刑,卻不知警惕,把握自新機會,並在新法修改的10年內再犯酒駕,雖然賠償被害人家屬上百萬元,但仍不宜輕饒,維持原審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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