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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拒絕土地開發 大門遭封還被縱火

謝男等不滿住戶拒絕配合土地開發案縱火,被高雄高分院判關。(記者鮑建信攝)

謝男等不滿住戶拒絕配合土地開發案縱火,被高雄高分院判關。(記者鮑建信攝)

2023/01/10 06:5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簡姓夫婦因拒絕土地開發案被恐嚇後,住處圍牆又遭縱火,地院重判嫌犯謝姓等3人3年8月至5年半不等徒刑,高雄高分院僅認定構成公共危險罪,改判處1年2月至2年不等徒刑。

檢方指出,被害人簡姓夫婦住高雄市大寮區上寮路,因拒絕配合開發鄰近土地,與謝姓被告起嫌隙後,謝因住宅開發案遲未解決,乃於2020年6月28日凌晨3點多,涉嫌教唆呂姓、蔡姓男子縱火。

呂男等開車抵達簡姓夫婦住宅附近,自草叢取出謝事先備妥、裝有汽油的保特瓶,步行攜帶到簡宅右側圍牆外潑灑點燃後,隨即開車逃逸。簡姓夫婦半夜被驚醒,自行撲滅火勢,盆栽、紗窗等物毀損。

此外,謝另教唆他人到簡宅,在大門堆砌紅磚,甚至沿著大門、左側圍牆外架設刀片、蛇籠、鷹架等,阻礙人車出入,另涉嫌強制罪。 案經簡姓夫婦報警,林園分局循線追查後,全案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

高雄地院依強制、公共危險罪,重判謝有期徒刑5年6月,呂、蔡各處徒刑3年8月,謝等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後,僅認定構成公共危險罪,改判謝有期徒刑2年,呂、蔡各處徒刑1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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