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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警嗆聲「堂妹是我女人」 還查她男友個資被判刑

陳員涉嫌恫嚇堂妹和查她男友個資,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陳員涉嫌恫嚇堂妹和查她男友個資,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2/10/21 07:2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已婚陳姓警務佐不滿堂妹論及婚嫁,竟嗆是他的女人,並涉嫌出言恫嚇,還請同事查她男友個資,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結,恐嚇罪部分維持可易科刑5月,另違反個資保護法則改判有罪,處有期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

檢方指出,2019年7月28日,高市陳姓警務佐在他堂妹小真(化名)的父親屏東縣住處,因見她論及婚嫁,並介紹男友阿榮(化名)與親友認識時,竟心生不滿,當場告訴阿榮說,小真是她的女人,並以手機快速展示某不知名女子裸露肩膀、手臂睡覺照片及男女性交影片,致使2人誤認他持有小真裸照及性愛影片(陳員涉犯妨害秘密罪嫌部分不起訴)。

8月3日起至17日止,陳員在高雄市住處,涉嫌多次電話恐嚇小真,內容包括「我知道我說過了,這樣的結論下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們只有開始,沒有結束,我會出去找妳」等。

此外,8月19日、20日連續2天,陳員並請葉姓同事透過刑事局「智慧分析決策支援AI系統」,清查阿榮和其家人前科、出境等資料,被依恐嚇罪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高雄地院依恐嚇罪判處陳員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至於違反個資部分,因阿榮沒有前科,查個資並未侵害他的權益,判決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為,陳員查阿榮個資,不論他有無前科,都算是侵犯隱私權,仍改判有期徒刑6月,並因他是公務員不能易科罰金,恐嚇罪部分則維持原審刑度,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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