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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虛擬貨幣遭凍結帳戶 賣場業者提告女投資客須賠6萬6

網路交易虛擬貨幣遭凍結帳戶,賣場業者提告求償,屏東地院認為女投資客有過失,判賠6萬6千元。(記者李立法攝)

網路交易虛擬貨幣遭凍結帳戶,賣場業者提告求償,屏東地院認為女投資客有過失,判賠6萬6千元。(記者李立法攝)

2022/08/18 12:5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戴姓男子在網路開設虛擬貨幣賣場,與葉女完成2筆共價值台幣10萬6千元的泰達幣(USDT)交易,但戴男的銀行帳戶隨後卻遭警方列為警示帳戶凍結,戴男認為是葉女烏龍報案導致他的帳戶無法順利運作,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葉女應賠償戴男6萬6千元,可上訴。

戴男主張,他與葉女在去年5及6月間分別完成價值台幣1萬5千元、9萬1千元的泰達幣交易,但他的銀行帳戶不久後卻被警方列為警示帳戶凍結,原來是葉女向警方報案,誤認他的帳戶涉及詐騙,過了10多天後才解凍,葉女不分青紅皂白,導致他的帳戶無法順利運作,遂提告求償逾80萬元損失。

葉女主張,她透過網路向4位幣商購買泰達幣共14次,包含與戴男的2次交易,隨後在交易平台出售全部泰達幣,卻發現無任何價金入帳,經向交易平台詢問未獲回覆,才報警處理,是警方凍結戴男帳戶,非她所能控制。

法官認為,戴男並未施用詐術使葉女受財產上的損害,葉女卻在警訊中提及戴男帳戶,致該帳戶被列警示帳戶而無法交易,足見葉女未盡其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雖非故意,但應支付交易聲明書中的部份違約金及戴男委託律師的撰狀費共6萬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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