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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檳榔掏錢竟「露鳥」 嚇壞檳榔西施判拘30天

陳男買檳榔「露鳥」,屏東地院判他拘役30天。
(記者李立法攝)

陳男買檳榔「露鳥」,屏東地院判他拘役30天。 (記者李立法攝)

2022/06/02 11:2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男子騎機車買檳榔,從口袋掏錢時卻露出下體,嚇壞檳榔西施,警方據報找到該名「露鳥客」,他辯稱是褲子拉鍊忘了關,從褲袋掏錢時不小心露出來,法官檢視檳榔攤監視器畫面後,認為陳男故意向女店員祼露下體,依公然猥褻罪判拘30天,易科罰金的代價是3萬元,可上訴。

陳男去年4月間騎機車停在檳榔攤前向女店員買檳榔,女店員將1包檳榔交給陳男後,陳男從口袋掏錢時竟掏出生殖器,女店員見狀隨即報警,事後循線找到陳男,陳男辯稱非故意向女店員祼露下體,是褲子拉鍊忘了關,才會在伸手掏錢時不小心露出來;檢方不採信,依公然猥褻罪起訴陳男。

屏東地院法官檢視檳榔攤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故意從口袋內將生殖器掏出,祼露時間達4秒鐘,陳男所辯拉鍊忘記關不小心露出,實不足採,陳男行為讓被害人感到噁心不適,誠屬不該,念其無前科,犯後曾向被害人致歉,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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