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搭捷運公然遛鳥自拍 23歲男被逮

郭男在捷運車廂內公然露鳥自拍。(記者劉慶侯翻攝)

郭男在捷運車廂內公然露鳥自拍。(記者劉慶侯翻攝)

2022/05/11 08:47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23歲郭姓男子疑為享受不可言喻的刺激,經常在各公眾場所做出露鳥手淫自拍等種種猥褻行為,再張貼上網路群組供人瀏覽。台北捷運警察隊根據報案,過濾百餘支監視畫面,終於逮到郭男,依妨害風化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台北捷運公司4月11日接獲民眾民眾舉報,指稱有名男子在深夜搭乘捷運時,在車廂內拍攝自己裸露下體,並有猥褻不雅動作的影片,上傳至公開的網路社群供瀏覽觀看各種「鳥樣」。

台北捷警隊接獲報案進行追查,但發現男子已將影片貼文移除,警方只得根據報案時間點往回追溯,過濾近百輛夜間列車以及站體月台、大廳層影像,終於比對出郭姓男子。

警方查出對方是6日晚間近12時左右,進入捷運板南線列車,隨後便將褲子褪下,開始做出自慰等猥褺動作,不到30秒後,便急匆匆再穿上褲子離開現場。

捷警隊同時根據查看郭嫌社群網頁的內容資訊,發現對方除了在捷運站作案外,還曾於百貨公司廁所、公園、街道、梯間等公眾場所,進行「戶外露出」的自拍上傳,研判是慣犯,隨即在新北市永和將他查緝到案。

台北捷警隊表示,根據統計109至110年在台北捷運的類似案件僅有4件,主要是因為此類行徑大膽,亦引人注目,所以在捷運站內並不多見。

捷警表示,根據刑法規定,散布猥褻影像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兒少法亦規定不得以網際網路散布或張貼足以引誘、暗示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性剝削或性交易之虞的訊息。

捷運警察蒐證郭嫌曾在多處自拍露鳥和猥褻行為。(記者劉慶侯翻攝)

捷運警察蒐證郭嫌曾在多處自拍露鳥和猥褻行為。(記者劉慶侯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