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長期傳送簡訊騷擾 北市警受理首件跟騷法開出書面告誡
2022/06/02 10:54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男子因不甘分手,長期傳簡訊、撥打未顯示電話方式騷擾前女友,女方雖已聲請家暴保護令,但昨天男方仍持續傳送「不過來,走得瞧」等騷擾、恐嚇簡訊,女方便在律師陪同下提告跟騷法與核發書面告誡約制行為人,轄區警方受理後,近日將約談男方審核發出書面告誡,並就違反家暴保護令罪、跟蹤騷擾罪偵辦。此為昨天跟騷法上路後,北市警受理的首件案件。
警方調查,年約40多歲的男女雙方,110年底交往後不久,女方發現男方精神狀況不佳,且於男方無故質疑女方交往複雜等問題爆發激烈口角下,導致分手,但男方不甘心分手,以長期傳簡訊、撥打未顯示電話方式騷擾,女方不堪其擾,便聲請家暴保護令。
昨天跟騷法上路後,女方又接獲男方騷擾、恐嚇簡訊,經詢問律師後,直接到轄區北市警士林分局報案,警方受理後,將依法審核發出書面告誡,並就違反家暴保護令罪、跟蹤騷擾罪偵辦,同時對行為人加強約制作為,及對其所涉犯罪行為進行偵查,以維護被害人權益。
警方表示,傳送簡訊騷擾,是跟蹤騷擾行為樣態之一,提醒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誤觸法網,而跟蹤騷擾防制法是為了保護個人身心安全、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能夠免受侵擾,故將持續強化執行跟蹤騷擾防制工作,保障民眾安全、友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