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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門口被擋捧紙箱刮車 推拿婦被抓包辯「量車距」

台中地院。(資料照)

台中地院。(資料照)

2022/02/28 20:5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經營推拿工作室的張姓婦人,去年因不滿門口遭王姓男子停車,竟抱著裝重物紙箱,以紙箱稜角在車子右側車身來回移動,王男發現車子遭刮提告毀損,張婦辯稱是在觀察車子與電線桿間距離,且手中物品都是軟的,不會造成車身刮痕,但仍被監視器打臉抓包遭判拘役40天。

而張女認為量刑過重,上訴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張女除承認犯行並已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損失,審酌張女曾涉妨害自由案,遭判刑4月,不過已在2003年執行完畢,5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因此駁回張女訴請,維持原判,但宣告緩刑2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去年4月7日上午8時許,在中市經營推拿工作室的張女,發現王男轎車停工作室前阻礙通行,一氣下捧著裝盛有重物的紙箱以該紙箱的稜角處刮擦車子右側車身,造成車子右後乘客座車門、行李箱右後側車身產生多處橫向刮痕,王取車時發現報警提毀損告,警方根據監視器查出張女涉案。

張女警訊時否認刮車,辯稱當時手捧紙箱是在觀察車子與與電線桿間距離,是否能讓客人機車方便進入騎樓停放,至於手中的東西「都是軟的」,不會造成車子刮痕。

但豐原簡易庭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為車身在車子停放前並無明顯刮痕,卻在張女手持紙箱等物品靠近王車,並來回徘徊於車輛右側後,車子右後方車身即出現刮痕,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為證,認為張女辯詞不足採信,也未賠償王男損失,依毀損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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