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特參官遺失機密簽呈原本 獲緩起訴2年
2022/02/22 13: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一處第四組蔡姓特參官,去年9月發現遺失列為「機密」的簽呈原本,她主動向主管反映後遭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考量她主動向上報告遺失機密文件,且未造成實質損害,給予緩起訴2年,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
緩起訴指出,去年4月27日,蔡姓特參官辦理等級列為「機密」、名稱為「110年上半年工作績效評鑑案」的簽呈原本,依序呈請軍情局主管簽核,並經軍情局副局長於同月30日批准核定,簽呈隨後送回給蔡姓特參官負責歸檔。
然而,同年9月底要續辦「110年下半年工作績效評鑑案」時,蔡姓特參官遍尋不著「110上半年工作績效評鑑案」的簽呈原本,主動向主管反映。
士檢指出,蔡姓特參官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加上她不慎遺失機密簽呈原本後積極尋找,尋求補救之道,且未造成實質損害,故給予緩起訴2年,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