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退役3將校涉共諜案 張超然聲押禁見 岳志忠、周天慈各15萬交保
被質疑遭中方吸收或提供情報,軍情局退役上校張超然(見圖右)20日晚間被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五處前少將處長岳志忠、上校張超然、周天慈等3人退役後,疑被中國國家安全部吸收,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及提供情報;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約談並搜索3人住處,今凌晨訊後考量張超然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將他聲押禁見;岳志忠及周天慈各諭令15萬元交保。
張超然昨天深夜被帶往北檢訊問時,被記者問到是否要澄清?他回說:「我要澄清什麼?我是台灣第一個特務,是赫赫有名的大特務,六四天安門的時候,就我一個人在大陸,我是國家派去大陸工作的,保衛台灣的安全,退役也可以的。」被問到有沒有被吸收?他則回說:「吸收個屁。」
檢調調查,3人從軍情局退役,熟知資通電軍相關業務及部署,尤其岳志忠更曾任軍情局下轄規模最大的「五處」處長,熟悉對解放軍情報研析及佈建台商與中生滲透的情報業務;國安單位偵監後,懷疑3人被中方吸收,除涉拉攏同袍加入組織,也不排除有交付軍情部署或人事機密給中方的嫌疑。
檢調獲報,自2013年至2018年,3人多次引薦昔日軍情局同袍赴中,並疑似交付情報給中方;其中,岳志忠赴中7次、張超然2次、周天慈1次。中方最感興趣的情報,莫過於國軍對解放軍海、空軍主力的情蒐,以及台灣對中國的情報佈建網絡,相關情報也牽動中方對台部署。
3人於2013至2014年間,以及2016至2018年間,先後以邀約旅遊之名引薦軍情局退役傅姓及王姓上校赴中,王男在前國安局長薛石民於軍情局長任內時,曾擔任薛辦公室上校主任;不過傅、王二人並未被吸收,昨僅列證人約談,訊後均獲請回。
3人裡最早赴中的張男,先邀傅男赴中,並在餐宴上引薦中方情治人員。2016至2018年間,張、周另邀岳男赴中,因岳男曾任五處處長,成為中方首要拉攏的對象。之後岳男另獨自赴中6次,還涉接受周男委託代其交付文件。張、周於2016至2017年間,另介紹軍情局上校退役的王男赴中。
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卅條規定,洩漏或交付情報可處7年以上徒刑。刺探或收集情報也可處3年以上、10以下徒刑。情報人員或情報協助人員觸法,可加重2分之1刑期。 另比較新舊「國安法」規定,發展共諜組織,舊法僅能判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鑑於共諜案屢屢輕判,催生出國安法修正條文,替中國發展組織可處7年以上徒刑,得併科1億元罰金;軍公教若犯內亂、外患等罪並經判刑確定,將剝奪退休俸,已領者則追繳。
被質疑遭中方吸收或提供情報,軍情局退役少將岳志忠(見圖左)20日晚間被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羅沛德攝)
被質疑遭中方吸收或提供情報,軍情局退役上校周天慈(見圖)20日晚間被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羅沛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