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2千元改判凶手無期/師丈怨:法官書讀哪裡去了
凶手劉志明案發前一天到五金行購買鐵鎚,被監視器拍下。(資料照)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師鐸獎退休女老師遭男子劉志明殺害,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四審認為劉並未搶奪被害人二千元現金,昨天首次改判無期徒刑;女老師的張姓丈夫怒斥「很糟糕的判決」,將上訴;他強調,原本以為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現在都靠不住了,法院只著重兇手是否搶兩千元,且認定非計劃性殺人、搶劫未遂、有教化可能,完全忽略他寫的「補述書」,還要求家屬證明被搶「剛好」兩千元,「不知道法官讀書讀到哪裡去了」。
張先生昨天上午參加心靈進修課程,沒有到法院聽判決,但隨時留意手機訊息,心情七上八下,後來獲知判決結果,頓時「頭皮發麻」,騎機車返回高雄市楠梓區老家過程,他努力克制不讓自己「抓狂」,並向祖先報告判決結果。
不解凶手竟有三名律師
受害人卻不知可免費申請律師
張先生多次哽咽表示,台灣人權似乎偏向加害人,劉男竟有三名律師,他在一審結束後,才知道可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律師,再自費聘請一名律師。
張先生強調,台灣根本沒有廢除死刑的條件,美國有的州仍保留死刑,也有「終生監禁」,劉男若能假釋出獄,也不過六十多歲,「又是一隻狼、縱虎歸山」,被害人家屬無法撫平傷痛,而且「畏懼都還在」。
為了面對長期的法律訴訟,已七十二歲的張先生靠跑馬拉松、參加宗教與心靈課程紓解壓力,因為「我一定要活得夠長,跟他拚到底」。
72歲跑馬拉松 跟凶手拚到底
張先生是退休助理教授,目前在某國立科技大學兼課,他將自己在案發後的心境變化,以及女兒所做噩夢的畫作,集結成書《劇變之後》出版,敘述隨機殺人案被害家屬的心理復原過程,二○二一年底舉辦發表會,版稅全數捐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為了幫亡妻圓夢,他更揹著案發時的亡妻花布包,內有妻子帽子、眼鏡、耳機、原子筆等物品,到北歐國家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