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9個月才知前妻偷人生子 前夫求償120萬獲賠25萬
簡男與前妻離婚後才知道前妻在外偷人還生子。基隆地院判前妻要賠簡男25萬元。(示意圖)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簡姓男子與陳姓女子離婚19個月後,收到前妻寄來存證信函,要求他提起否認親子之訴,才知前妻不僅出軌,還產下1子,提告向前妻索賠120萬。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陳女要賠償簡25萬元精神慰撫金。
簡男起訴主張,他與前妻2007年間結婚,前妻在婚後7年離家出走,他報警協尋未果;未料,2019年間妻子突然向法院訴請離婚,經法院調解後,同年8月離婚。
簡指出,去年3月間,前妻突然寄來存證信函,要求他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他才知道原來前妻離家出走期間,與陳姓男子發生婚外情,還在2018年4月間產下一子,因此向法院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向前妻求償12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法院審理時,陳女指出,120萬元實在太多,以她目前收入與開銷,頂多能負擔15萬元。
法院認為,陳女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陳男發生婚外情,還產下一子,侵害簡的配偶權益,情節重大,但考量她當前的收入,判處陳女要賠償簡25萬元。
律師周碧雲表示,先生、與妻子都可以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但知悉超過2年就不能提否認子女之訴。本案,陳女生的小孩是在2018年出生,陳女應該就已經知悉,應該是發現已超過2年除斥期間,才在去年寄存證信函給前夫,要求前夫提否認子女之訴。
檢警研判,陳女應是為了讓小孩能認祖歸宗,不得已才寄存證信函給前夫,陳女出軌情事,才因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