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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佯稱女大生騙國中女見面猥褻 判8個月徒刑

情境圖。(資料照)

情境圖。(資料照)

2021/10/26 09:47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林姓男子於去年4月利用臉書匿名帳號「林雨柔」,結識當時國3的女學生小花(化名),林先佯稱自己是宜蘭大學女大生,卸下小花心防,再騙小花到礁溪某國小猥褻得逞後逃逸,全案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林8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林男現無業,他於2019年6月利用臉書匿名帳號「林林柔」,結識小花後開始聊天,得知小花是國3女學生,林遂於去年4月,改以「林雨柔」的臉書假帳號,向小花佯稱,自己是本名林雨柔的宜蘭大學女大生,藉此降低小花心防。

隨後林邀約小花到礁溪鄉某國小川堂見面,小花到場後,林竟先用雙手扣住小花壓制,並開始以手撫摸大腿內側得逞,隨後騎乘機車逃逸無蹤,案經小花報警處理,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追出林男。

林男事後供稱,事後有在家裡反省過自己,對自己說下次不能這樣,並坦承所有犯行;全案法院審結,法官認為,林男所為危害小花身心正常發展,實屬不該,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林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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