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女大小奶求助神壇 廟公趁機掐奶頭
女學生小花(化名),因胸部發育有問題,父親帶她到台南私人神壇求助,蔡姓廟公認為,一定要抹藥才能消災解厄,廟公在儀式時,將小花帶進小房間,抹藥時來回掐、搓小花的奶頭約5分鐘。(情境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2年前就讀國二的女學生小花(化名),因胸部發育有問題,父親帶她到台南私人神壇求助,蔡姓廟公認為,一定要抹藥才能消災解厄,廟公在儀式時,將小花帶進小房間,抹藥時來回掐、搓小花的奶頭約5分鐘,讓小花心理留下陰影,母親得知後立即到警所提告廟公猥褻,一審時廟公喊冤,不過二審時,台南高分院依小花供詞,改判一年徒刑。佳里奇美醫院院長温義煇建議,應循正常醫療管道,不是找廟公或偏方。
判決書指出,小花家中是單親家庭,2年前父親發現小花的胸部兩邊有點大小差異,祖父得知後認為,都是小花參加籃球隊激烈運動,又常喝冰水,所以才會「煞到」。
祖父建議小花父親,應該帶小花到他常常去看腳裹藥的神壇看看,認為神壇的蔡姓廟公應該有辦法,103年7月小花在父親與祖父陪同下,第一次到神壇,起初廟公在小花臉上畫符,但小花流汗,廟公認為儀式沒有完成,且廟公聲稱,胸部大、小顆的問題嚴重,非得抹藥不可,因此又約了小花下一次進行儀式。
同年7月底,祖父與父親又陪小花到神壇,廟公把小花帶進小房間,小花供稱她一進房間,廟公就命令她脫掉上衣,接著抹了黑色不明藥物,趁機搓揉她的胸部、掐她的奶頭,時間約有5分鐘。
事後,小花不敢跟父親說,直到當年暑假時,小花到母親家暫住,要返回台南時,母親發現小花心情低落,母親追問下,小花才淚訴這段遭猥褻過程。
雖然,一審時蔡姓廟公辯稱,他沒有觸碰小花,加上罪證不足被判無罪,檢方依據前後證詞,加上小花記憶力仍鮮明再提起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蔡姓廟公涉嫌妨害性自主,改判一年徒刑。
針對女童胸部發育不平均一事,温義煇建說,發育中的女童胸部發育不平均,相當常見,加上小花是運動選手,慣用手的胸部可能肌肉發達,胸部被肌肉撐起,造成胸部一大一小。
温義煇說,女童可能會在發育完全後,胸部才會發育平均,建議家長應該耐心等待,直到女童發育全,再觀察是否胸部大小不平均。
另外,女性到20歲後,仍發現胸部大小不一,可先到醫院照乳房超音波,查看乳房組織是否有問題或長腫瘤;如果沒問題,整形外科手術也能調整大小,建議家長耐心等待,別急於在25歲前動乳房整形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