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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警「聽不懂人話」觸犯妨害公務 騎士判拘30日

高院駁回許男上訴。(資料照)

高院駁回許男上訴。(資料照)

2021/04/30 19: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許姓男子去年7月間違停在新北市樹林區一處路口,被警察當場攔查開單,他央求警察不要開單未果,態度轉為強硬,怒飆「聽不懂人話」、「白癡」,新北地院認為這兩句話屬於「公然侮辱」,貶損員警人格,依妨害公務罪判許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日前獲得高等法院維持

去年7月29日下午2 時許,許男在樹林一處禁止停車處違停機車,被員警目擊,予以攔查說:「紅線不能停車哦,稍等一下我要開罰單」,許男回:「那我要停哪裡,不是阿,你這樣要開你也太扯了吧,我在車上等你剛才又不講」、「編號幾號,這我一定要檢舉你。沒關係啊」、「我覺得你是仿冒的」。員警稱:「我穿著制服我就是警察。」

許男質疑員警刻意刁難,大罵「你是聽不懂人話是不是?」「你是聽不懂人話嗎?」「你現在是聽不懂人話嗎?」「你給我寫拒簽,你是白癡喔」,當場被員警依妨害公務送辦。

新北地院指出,「聽不懂人話」、「白癡」等語,依社會通念及一般人認知,屬於不雅、輕衊,有貶損他人評價意味,足使人感受侮辱的言詞。許男說出這些話,可以預見足使員警感受侮辱。

新北地院認為,許男的動機、目的、所用語句、語氣、內容,已有針對性及目的性,而非一般口頭禪,具貶抑員警人格的主觀意念甚明,決定判許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許男上訴,主張打零工賺錢養家,沒有這麼多錢繳罰金,願與警員和解。不過,員警指控,許男上訴時仍辯稱是口頭禪,自己不願意跟許男和解。

高院指出,原審量刑僅拘役30日,已屬從輕,許男上訴指摘原審量刑過重,請求撤銷改判,並沒有無理由,評議後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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