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子女用電腦播卡通...已婚男驚見被戴4頂綠帽
一名人夫返家幫子女使用電腦播放卡通,才驚見被妻子戴上綠帽,提告後共獲賠45萬元。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長年因工作至國外出差的人夫,返家幫子女使用電腦播放卡通時,驚見被王姓妻子一口氣戴上4頂綠帽,憤而提告求償350萬元。士林地院審結,認為雖被告共同委任律師解釋,人夫未經同意合法取得證據,但審酌人夫民事訴訟權益、保障配偶權,並比較人妻與小王等侵害隱私權後,人夫作法尚未違反比例原則,判王姓人妻需與4名小王應分別連帶賠償共45萬元;可上訴。
人夫主張,夫妻2006年間結婚,然而,他2018年9月間返家協助小孩使用電腦播放卡通時,無意間發現妻子出軌;人夫羅列,妻子與吳姓小王在2011年10月13日至2015年12月5日間,至少上床70次,性愛地點遍及全台,知名摩鐵、吳男所開設的公司,甚至是自己家中都是歡愉地;另與張姓小王至少出軌1次、許姓小王至少2次、劉姓小王1次。
人妻與4名小王共同委任律師解釋,人夫未經同意而不法侵入人妻的電腦,透過破解、侵入等不正手法窺視、竊取私密及數量大的LINE、雲端空間及電子郵件等虛擬領域,且LINE內容及GOOGLE郵件,屬個人隱私資訊,人夫已嚴重侵害配偶隱私權。
士院認為,人夫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人妻與他人所傳遞的對話與照片等內容,縱使這些訊息為隱私,但在維護人夫民事訴訟權益及配偶權保障要求下,並比較人妻與小王等侵害隱私權後,人夫作法尚未違反比例原則,故分別依侵權時間長短,判人妻需與4名小王應分別連帶賠償共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