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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證人傳票!辣模青青視為「無罪判決」 網:恐高興太早

青青將「證人」傳票視為「無罪判決」,網友認為高興得太早。(圖取自青青Instagram)

青青將「證人」傳票視為「無罪判決」,網友認為高興得太早。(圖取自青青Instagram)

2021/02/24 20:0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JKF辣模「青青」爆出與YouTuber「放火」返家過夜,陳姓男友勒索25萬元並簽下本票,甚至強拍裸體照,而惹出疑似仙人跳事件,全案已交由警方調查。青青自事後道歉至今(24日),已收到地檢署傳票,檢方以證人身分將她傳喚到案說明,青青以此自認為是「無罪判決」,網友對此則指出「恐怕不利」。

青青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貼出台北地檢署傳票,對於YouTuber放火遭到「妨害自由案件」,檢方以偵字發文,傳喚青青作為「證人」,青青還寫道:「終於,這次出庭是以證人的角度到法院還原真相,終於鼓起勇氣把所有被威脅的紀錄與訊息給檢察官,真的不期待所有人對我有所諒解因為我曾經是那麼不勇敢,且選擇逃避。」

青青提到,「無罪的判決也送給支持我的你們,我真的沒看過本票長怎樣,更別說簽,謝謝發生的所有事讓我成長,謝謝放火在我低潮時跟我聊聊,謝謝支持我的朋友跟家人,我會繼續進步給你們看的。」

網友們對此認為,地檢署就算以「證人」身分傳喚青青,也並不等同於「無罪判決」,過去司法實務上曾有證人轉列被告案例,且青青以該身分出庭,「絕對不能說謊話」;不過也有許多粉絲給予青青鼓勵,透過Instagram留言功能替她加油打氣,祝福出庭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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