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薑母鴨被酒測23次都失敗 警察少做一件事讓他省18萬
2020/12/17 13:4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騎車載老婆回家時,因未戴安全帽被員警攔停,員警發現他混身酒氣,要求進行酒測,黃男乖乖配合,但吹了23次酒測器都失敗,員警認為他故意不配合開出18萬拒測單,黃男不服認為是酒測器有問題,法官認為,黃吹氣失敗後,員警沒有將他送醫進行抽血檢測酒精濃度,判決撤銷這張罰單。
判決指出,今年3月14日凌晨12點半左右,黃姓男子騎車載老婆行經鳳山區中崙二路一帶時,被巡邏員警發現他未戴安全帽,員警驅前將他攔停後,聞到黃男身上漂出一股酒氣,員警問他有沒有喝酒,黃男也坦白說自己有喝一點。
員警拿出酒測器讓黃男吹,但黃男一直吹不出數值,他的妻子也在旁幫腔,直說酒測器有問題,要員警再拿一個出來,但員警認為酒測器沒有問題,是黃男故意不吹出氣讓機器無法有效感應,出言警告他再不好好配合,就要開拒測單。
黃男聽到後也不開心,認為自己明明有配合警方進行酒測,但自己因兔唇,還有肺纖維化,無法大口吹氣,但員警不為所動,仍要他持續朝酒測器吹氣,黃連吹23次都失敗,員警當場開出酒駕拒測18萬罰單,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黃男拿到罰單後不服,訴願被駁回後又提起行政訴訟,高雄地院審理時,黃拿出醫院診斷證明,直指自己罹患高血壓、肺纖維化等疾病,不是不配合酒測,而是吹不出氣,自己有配合員警進行酒測,但吹不出氣真的不是他的問題。
法官根據道交條例規定,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可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測試檢定,而黃男拿出的開診斷證明書,符合客觀事實可認定認他無法實施吐氣酒精濃度檢測,但員警卻沒有把他送往機構採血檢測就開出拒測單,因此認定員警開罰有誤,撤銷這張罰單,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