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員警酒駕 市警局擬重懲記1大過並調地
南市警六分局楊姓警員喝酒後騎機車在東區中華東路追撞前車,使得酒駕犯行曝光。(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灣裡派出所楊姓警員,15日晚間與友人餐敘喝酒後,騎私人機車返回南區住處途中,發生車禍事故,酒駕一事因而曝光,被處理車禍的員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六分局高層獲悉、立即開會依相關懲處規定,除報局擬予楊員記1大過及調整服務地區的懲處,另會追究相關監督考核責任。
據指出,56歲楊姓警員於昨晚7時30分勤餘時間,前往永康區訪友餐敘,禁不住友人盛情邀請而飲酒助興,但在晚間9時餐敘結束後,楊員卻心懷僥倖心態,仍自行騎機車欲返回南區住處,行經東區中華東路1段追撞前方1輛停等紅燈的自小客車,兩車體零件四散,雙方均未受傷,經車主打110電話報案,由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實施酒測,楊員酒測值高達0.66,他與小客車駕駛都接受警方製作筆錄,楊員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偵辦。
市警六分局長陳錦文痛心地說,楊員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做了最壞的示範。分局雖一再告誡員警勿酒後駕車,但仍有少數投機員警心存僥倖心態,結果往往付出慘痛的代價。希望每位員警能從其他酒駕違法的員警身上記取教訓,不要再以身試法,這會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