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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不滿前妻公開PO文 提告獲賠5萬

東部一名藝術家不滿前妻上臉書不實指控他未支付小孩生活所需,提告獲賠5萬元。。(資料照,美聯社)

東部一名藝術家不滿前妻上臉書不實指控他未支付小孩生活所需,提告獲賠5萬元。。(資料照,美聯社)

2020/07/30 10:5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東部一名藝術家不滿前妻在臉書社團不實指控他未支付小孩生活所需,提告索賠。台北地院認為,藝術家確實有負擔小孩食衣住行育樂費用,故前妻PO文會讓外界誤會藝術家未善盡教養責任,因此判賠5萬元,但不用公開道歉。可上訴。

藝術家與妻子2015年3月協議離婚,並約定小孩生活所需由雙方共同負擔。

但藝術家指控,前妻後來向他索討出售房屋款項遭拒後,竟上臉書社團「就是愛台東」不實PO文,導致外界誤會他未善盡父親責任,這對身為東部知名藝術家並在國小任教的他來說,只能自請調離原校,因此索賠3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要前妻在判決確定後,以原帳號、原大頭照、真實姓名上臉書無限期刊登道歉啟示,同時不可關閉下方留言或設留言上限等。

前妻辯稱,她在臉書所言有憑有據且是善意發表,藝術家會自請調離原校也無關她的言論,另藝術家以相同原因事實向士林地檢署提起刑事妨害名譽告訴,她已獲不起訴,故她沒有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時細讀前妻PO文包括:「…拿了訂金60萬,不把錢還給我」、「孩子給你了…你就開始想很好笑的理由來影響到我的探視…」、「那孩子的手術費用,你怎麼都不聞不問?」、「你卻把監護權當作免死金牌」、「你當初我在擺攤的時候你還會同警察來抄我的攤」等語,認為內容若非事實,就是未逾越善意、適當評論範疇,並未侵害藝術家名譽權。

不過前妻也提到「但孩子的食衣住行育樂,都是我在花的」;法官依據相關證據認為,藝術家確實有支付小孩生活所需,前妻所言不實,加上PO文內容可特定藝術家身分,會使外界誤會藝術家未善盡教養責任,故判賠5萬元。

至於公開道歉部分,法官認為刊登道歉啟示屬強制公開道歉,涉及前妻人性尊嚴,必須從嚴審查其必要性,因此審酌藝術家獲賠5萬元後,名譽權已獲填補,未准許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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