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造假光碟指郝龍斌妻收500萬鑽戒 童仲彥判刑6月定讞
高院更一審認定童仲彥以蓄意告假的光碟資料指摘高、李兩女,乃惡意爆料,主觀上有真實惡意,今改判童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7年前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以造假的光碟錄音,質疑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文化局長李永萍收受花博廠商價值500萬元鑽戒,高認為名譽受損,自訴童妨害名譽,一審以「言論免責權」判童無罪,高等法院改判拘役59日,經最高法院發回後,高院更一審認定童以蓄意告假的光碟資料指摘高、李兩女,乃惡意爆料,主觀上有真實惡意,今改判童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
高閬仙自訴及李永萍提告指出,童仲彥於2012年11月15日,在台北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時,就與正質詢中的市長郝龍斌無關的事項,突然指稱要爆料、檢舉,並要將相關資料交給特偵組。童隨即播放某不詳男子的錄音檢舉內容,指謫郝龍斌的太太高閬仙、前為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及副市長李永萍等人,有收受承包台北市政府花博、新生高工程的工信工程廠商價值新台幣4、500萬元鑽戒。
不久,總質詢結束後,童仲彥在議會外利用不知情的助理,提供不實的錄音譯文給媒體,指摘高閬仙、李永萍有收受承包廠商高價鑽戒,使其名譽受損。
童仲彥辯稱,是以質詢提問的方式求證,且是基於善意提出質詢,否認涉妨害名譽犯行。
高院更一審認為,議員言論內容和職責有無關連,不得出於蓄意造假違法濫用,更一審特地將該質詢的光碟資料,送請中央警察大學鑑定,鑑定結果認為是由多個錄音檔編輯而成,非全程錄音,有編輯、消音和剪接情形,難以認定是童仲彥所說是檢舉人錄音檔編輯而成。
高院更一審認定,童仲彥該次質詢時,是以蓄意造假的光碟錄音資料,指謫高閬仙、李永萍品德、操守的內容,顯然是在惡意爆料,並非行使議員質詢職權,已嚴重貶損高閬仙、李永萍名譽,且在錄音檔經鑑定有剪輯情事後,仍主張是善意提出質詢,未表示任何歉意,因此今改判童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