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醫師建議使用且未過量 女攜帶含大麻二酚藥品入境不起訴
2020/07/13 12:2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0歲邱姓女子去年12月間,從美國搭乘長榮航空班機返台,入境時被查獲行李箱有含有大麻二酚的藥品,被依違反「藥事法」移送桃園地檢署,邱女喊冤說,她不知台灣未開放大麻二酚,這是美國醫生建議她使用,並提出醫師建議證明,檢察官採信邱女說詞,且藥量也未超過「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偵結予以不起訴。
邱女於去年12月11日從美國搭機返台,入境時托運行李內被發現含有大麻二酚的藥品,經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人員開箱查驗並查扣相關藥品,邱女雖然喊冤說,她長期在美國工作,有皮膚過敏及壓力性失眠等症狀,因此醫師建議她使用含大麻二酚的藥品,她不知國內未開放大麻二酚,才會不小心誤帶入境,但她仍被「藥事法」過失輸入禁藥罪嫌移送法辦。
檢方指出,邱女被查扣的藥品確實被驗出含有大麻二酚成分,不過經函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大麻二酚非屬「藥事法」中所稱的禁藥,邱女也提出美國醫師診治建議書,且她所攜帶的藥量未超過「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仍屬自用藥品範疇,邱女說詞應可採信,偵結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