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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S代言胖達人麵包遭千人團訟求償 北院判免賠

藝人小S。(資料照)

藝人小S。(資料照)

2020/05/28 17:0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7年前食安風暴期間,標榜純天然的生技達人公司「胖達人」手感烘焙連鎖麵包店,爆發添加人工香精醜聞,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理1060名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求償,訴請公司與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徐洵平、代言藝人小S徐熙娣連帶賠償2566萬餘元;案經多年纏訟,台北地院今一審宣判,生技達人公司與莊鴻銘、徐洵平應各自或連帶賠償538.2萬,小S免賠。可上訴。

法官認為胖達人廣告不實,重大侵害消費者人格法益,審酌後認定以每位應獲償2000元,再依消保法賠償2倍懲罰性違約金,共897人各獲賠6000元,總額達538萬2000元。

由於胖達人的經營有分3個時間階段,法院依時序,原本由莊鴻銘獨資經營時期,應由莊獨自賠償32人共19萬2000元;2012年4月生技達人公司成立,應由公司與莊連帶賠償790人共474萬元;2013年徐洵平接手經營生技達人,應由徐與公司連帶賠償75人共45萬元。

刑事方面,小S丈夫許雅鈞、公公許慶祥等人被起訴指控涉內線交易案,已於2018年定讞,許雅鈞確定無罪,許慶祥被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法治教育20小時,前基因國際董事長徐洵平、姜麗芬夫婦各判刑1年8月、1年6月,緩刑3年,法治教育12小時。

全案2013年8月爆發,消基會隔年4月受台北市法務局委託,針對胖達人事件的受害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求償金額包括消費金額、3倍懲罰性賠償金,以及每位消費者上限2萬元的精神非財產損失,其中,單一消費者求償的最高為8萬2000元,次高為7萬5000元。

律師團主張,小S在香精麵包事件爆發前,多次在公開場合、媒體、開幕造勢活動中,極力推薦胖達人麵包是「全天然、無添加人工香料」、「口感非常好吃,吃了完全不影響身材,而且非常健康」。

雖然小S對外宣稱自己是免費代言,沒有領酬勞,但消基會認為小S在這些廣告宣傳中,反映對商品的信賴和親身體驗的結果,仍屬「廣告薦證者」,且明知或可知她的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她仍進行不實薦證,擅自利用明星光環行銷,利用消費者對她的信賴,造成胖達人門庭若市的盛況,應負連帶責任,因此消基會也將小S列為求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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