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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胖達人案後 小S這次因女兒赴北檢作證...

小S繼胖達人案後,再度因為家教的案件到北檢出庭作證。(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

小S繼胖達人案後,再度因為家教的案件到北檢出庭作證。(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

2017/04/05 17:1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小S(本名徐熙娣)先前曾因替標榜全天然的胖達人麵包站台,捲入代言不實風波,而被台北地檢署傳喚作證;此次她則是因女兒之前的家教老師,被補習班指控私下接她女兒家教工作,涉嫌背信一事,為此與婆婆黃秀真一同遭傳喚,這也是小S第二度到北檢出庭;小S證稱,發現家教老師都會送女兒禮物,她覺得這樣不好就停掉了。

此次是小S繼胖達人案後,再度到北檢出庭作證;此事起源於小S女兒原在北市大安區某補習班上課,後來因私人因素停止,改由補習班指派家教到家中替女兒上課,原在該補習班任職的女家教,為此與補習班爆發搶學生的風波,補習班因此對該名女家教提告背信。

補習班指控,原指派該名女家教與小S聯繫,但她卻私下接下小S女兒的家教工作,還向補習班謊稱小S已拒絕該補習班指派家教;103年12月,該名女家教離職前,還向7名學生家長鼓吹,要求不要再讓學生到補習班,改由她另找地方替學生補習;女家教則否認搶補習班的生意。

小S與婆婆為此被北檢傳喚作證,小S證稱,小孩子離開補習班後,都是婆婆在處理,她只記得女家教透過婆婆說很喜歡她,想來幫忙陪小孩,不記得是什麼時間,也沒特別跟女家教談要教什麼科目,印象中女家教只是陪小孩做勞作、串珠珠,後來因發現女家教都會送小孩禮物,她覺得這樣不好才停掉。

小S婆婆則證稱,孫女要離開補習班時,沒跟補習班說要請家教,是女家教自己說是小S的粉絲,可以幫忙陪小孩,但確切時間不記得了,後來她發現女家教都只是陪小孩玩,也沒教小孩唸書,還用玩具討好小孩,所以就不請了。

檢方認為,該名女家教雖確有到小S家當家教,但她僅是陪小孩作勞作及玩耍,並沒教導小孩數學或珠、心算,與小S女兒在補習班上課的內容無關,認為女家教的行為最多僅能算在外兼職,並未造成補習班的損害;此外,其他學生家長也證稱女家教未向其遊說,所以認定女家教不構成背信,將女家教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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