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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帶小三摩鐵床戰被活逮 判賠元配5萬

陳姓男子帶著曾姓小三上摩鐵被逮,法院判決2人賠償元配5萬元。(示意圖)

陳姓男子帶著曾姓小三上摩鐵被逮,法院判決2人賠償元配5萬元。(示意圖)

2020/03/19 13:1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年間,31歲已婚的陳姓男子瞞著黃姓妻子,帶27歲的曾姓小三前往摩鐵過夜,黃女從朋友口中得知此事,趕往現場「抓姦」,氣炸提出100萬元求償;新北地院法官認為2人同住一房,屬於不正常往來,侵害黃女配偶權,判決2人賠償5萬元,可上訴。

黃女向法院訴苦說,前年6月,她因不堪丈夫長期言語辱罵,跑回娘家休養,怎料,丈夫卻不斷傳訊要求離婚。

例如,陳男傳訊嗆說:「跟你離婚完,我要跟她結婚了」、「等她弄好指甲要和她去約會囉」、「你怎麼不把戶籍遷回去」、「拜託離婚」、「我現在就是要離婚我要跟別人在一起啦」、「你才肯放手?」、「我對你沒有愛了」、「我就這樣被你卡在這?」等語。

不僅如此,前年12月間,黃女從友人口中得知2人一起出遊,並入住摩鐵,隨即殺往現場「抓姦」,氣炸提出求償。

陳男堅稱並未與曾女交往,也未抓姦在床,刑事部分檢方已不起訴,不願意賠償;曾女也說2人只是朋友關係,當日與陳男相約去看聖誕樹,因為晚了才同住一房,沒有發生親密行為。

法官認為,2人同住一房屬於不正常往來,侵害黃女配偶權,至於黃女所提出的LINE對話,不足以證明2人有親密行為、同住一房或不正常交往,因此僅判賠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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