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孩「眼殘」錯看警察是仇家 聽到槍聲嚇到腿軟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一場聚眾事件中,李姓男子朝向楊姓警員猛衝,讓楊員覺得李男有攻擊意圖,迫使楊員開槍示警,李男聽到槍聲腿軟趴地,衝向警員到底要做什麼?20歲的李男自稱,都怪他「眼殘」看不清楚警員身上穿制服,將楊員誤認是仇家,訊後警方將楊員依社會秩序維護法85條移送法辦。
22歲剛畢業授階的楊員,曾經在南市警二分局實習,畢業後極力爭取回到家鄉服務,平時盤查相當認真,對警察工作有熱誠,在授階當天就因認真盤查,查獲毒品與槍枝,深獲分局長官認可。
6日深夜,警方獲報一件聚眾事件,有3輛轎車載滿了人,聚集在中西區的保安路與郡西路口,有滋事的可能,楊員線上接獲消息後,先趕到現場,其中一輛車想逃跑,但被他攔下盤查,他聞到車內飄出K毒臭味,因此要求駕駛熄火,這時他又發現另一輛車的男女下車徒步意圖逃跑,將現場交由同事,追上前想攔阻。
豈料,李男在一群人中疑似瞥見楊員,突然轉身與朝楊員衝來,讓楊員當下判斷李男有攻擊的意圖。由於2月底,鄰近的警五分局警員,在處理事故中與一群小弟口角被圍毆,讓他不敢放下戒心,因此先拔槍對空斥喝李男停下,但李男仍繼續衝來,最後楊員才對空鳴槍,李男直到聽到槍聲才在趴倒在地,這時支援警力趕到,將逃跑的4人全都控制帶回警所。
對於李男為何要做出衝向警員的舉動,李男自稱是因為「眼殘」,雖然當時路燈明亮,但他沒看清楚警員身上的制服,與印在防彈背心上的「警察」2字,誤將楊員當作仇家,所以才朝楊員衝過去,雖然李男在警方執勤時有明顯不當的行為,但未達到刑法妨害公務的條件,警方在訊後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85條第一項函送法辦。
至於警方詢問他做什麼工作?人際關係如何?李男矢口不提,警方表示,會繼續調查李男背後的人際關係,如過有組織犯罪或違法的疑慮,一定會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