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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汽車停我家前面... 他3度刺破別人輪胎

翁男不滿陳男把汽車停在他住處前,3肚破壞陳男的輪胎,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毀損罪,判處翁男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可上訴。(示意圖)

翁男不滿陳男把汽車停在他住處前,3肚破壞陳男的輪胎,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毀損罪,判處翁男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可上訴。(示意圖)

2019/12/23 10:5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發現自己的汽車的輪胎,在短短9天內,3度遭到不明人士破壞,他趕緊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是翁姓男子所為,原因就是翁男不滿陳男把汽車停在他住處前,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毀損罪,判處翁男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1月21及23日,陳男為了找朋友,兩度把汽車停在翁男住處前方,隔天均發現汽車輪胎沒氣,他本不以為意,直到今年1月30日,第三度沒氣時,維修人員才提醒,這可能是人為破壞,並詢問他是否有亂停車?

陳男回想驚覺這3次都是停在同一地點,因此前往報警,希望追出真相;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這3天,除了翁男之外,都沒有其他人靠近汽車,且翁男目標明確地直接走向汽車,先探頭從擋風玻璃及車窗向車內察看後,隨即在輪胎附近彎腰停留。

不過,翁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是在彎腰撿樹葉、廢紙;法官並不採信,斥責他不思循理性方式請對方移車,隨意持尖銳物毀損輪胎,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更直接影響陳男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行為應予非難,犯罪後又飾詞否認犯行,沒有悔意,且不賠償,態度不佳,因此判拘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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