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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不下廚 夫玻璃心碎喊休妻

邱姓丈夫與妻子因經濟問題吵架,邱男自稱,他賺錢養家,還保了千萬保險,若有萬一,妻小還有錢生活,但邱妻10多年不下廚,邱妻聽完後爆炸,反嗆邱「又還沒死!怎麼會有錢!」邱男玻璃心碎以民法1052條第二項訴請離婚,不過法官不准。圖與新聞事件無關。(示意圖)

邱姓丈夫與妻子因經濟問題吵架,邱男自稱,他賺錢養家,還保了千萬保險,若有萬一,妻小還有錢生活,但邱妻10多年不下廚,邱妻聽完後爆炸,反嗆邱「又還沒死!怎麼會有錢!」邱男玻璃心碎以民法1052條第二項訴請離婚,不過法官不准。圖與新聞事件無關。(示意圖)

2019/11/23 09:44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邱姓丈夫與妻子因經濟問題吵架,邱男自稱,他賺錢養家,還保了千萬保險,若有萬一,妻小還有錢生活,但邱妻10多年不下廚,邱妻聽完後爆炸,反嗆邱「又還沒死!怎麼會有錢!」邱男玻璃心碎以民法1052條第二項訴請離婚,不過法官不准。律師陳佩琪建議,該法第二項的立法宗旨是參考國外的「破綻主義」,但必須要足夠的證據證明婚姻中出現破綻,勝訴機會較大。

邱男在30多年前與妻子結婚,買房也登記在妻子名下,多年來生活開支與子女教育費都是他支付,20多年前,他轉行進入妻子的保險業,讓妻子獲得提拔,他這麼付出,結果兩個孩子成年後,妻子卻對他不理不睬,已經10多年未下廚,讓他與孩子外食10多年,也早已分房睡,前幾個月他跟妻子吵架,還被妻子嗆,因此決定要離婚。

邱男以民法1052條第二項,除第一項10款規定外,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可以請求離婚,不過法官可能認為,雖然邱妻言行不當,但不到離婚的地步,邱妻也主張,他嗆邱男的都是氣話,而且幾個月前兩人還一起出國玩,法官因此判邱男敗訴。

律師洪明憲則認為,1052條第二項是比較雙方的過失,但不是雙方任何一位都能提出,要由責任較少,或沒責任的一方提出離婚,第二項絕大部分是法官心證,最好的方式是可以聲請保護令,再以同條第一項第三款「不堪同居虐待」來打離婚官司勝訴機會較高。

律師陳佩琪說,1052條原本只有一項10款的規定,但是婚姻中不能繼續的狀況很多,因此修法增列第二項,第二項的立法宗旨是參考國外的「破綻主義」,意思是指,只要婚姻中存在破綻,不管個性不合還是不願下廚,就能主張離婚,但是第二項有但書,就是必須是由無責任或少責任的一方來訴求離婚,而且必須有客觀證據證明婚姻無法維持。

陳佩琪說,以犀利人妻的劇情來解釋,瑞凡在安真出車禍的那晚住在小三家,劇情中是瑞凡拿離婚協議書,逼安真簽字這是協議離婚,假設安真不願簽字,依據國內破綻主義但書,瑞凡因有過失責任,無法向法院提出離婚官司。

而且,1052條第二項是比較雙方得過失,但這樣的過失沒有參考依據,只能由法官心證誰錯的比較多,一旦出現雙方過失相當,法官只能回到原點「是否還要維持婚姻」了結,但以瑞凡與安真為例子,這樣的婚姻是否能繼續維持?值得法界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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