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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分手 男出手傷人反遭母女教訓

林男和林女及林母起衝突,3人堅提告訴,桃園檢方今偵結,將3人起訴。圖為桃園地檢署。(記者許倬勛攝)

林男和林女及林母起衝突,3人堅提告訴,桃園檢方今偵結,將3人起訴。圖為桃園地檢署。(記者許倬勛攝)

2018/04/10 12:42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又出現恐怖情人!桃園市20歲林姓男子因不滿20歲林姓女友提分手,多次跑到林女上班場所糾纏,去年1月甚至持刀脅迫林女乘坐其駕駛轎車,開到偏僻山路,並在車內出言恐嚇「我要放火燒你家」,同晚還強行進入林女家中,與林母起口角互毆。

起訴書指出,林男疑不滿女友與在飲料店上班的同事交往甚密、醋勁大發,林女不堪其擾提出分手,林男在去年1月23日下午,駕車前往蘆竹區南山路段,待林女行經時,持刀脅迫她進入車內談判,要求她即刻離職,否則會鬧到飲料店無法營業,並語帶恐嚇說:「我會找你朋友麻煩」、「我要燒你全家」等語。

雙方在車內談判多時,林女拒絕復合,雙方爆發口角,林男惱羞成怒,以刀柄重擊林女背部、掄拳揮打,致林女鼻樑、眼角、背部等多處瘀挫傷;遭毆打的林女也不甘示弱反擊,林男雙耳、頭部也有挫傷。

衝突過後,當晚6點許,林男開車載林女返家,經林女致電給母親後,林母(41歲)要求林男立即離開住所,1個多小時後,林母返家見林男仍未離開,又見女兒受委屈,頓時怒火中燒,衝上前推倒林男撞牆,並徒手毆打他,造成林男頭部挫傷及腦震盪。案經警方獲報到場,3人堅提告訴,桃園檢方今偵結,分別依傷害、強制、恐嚇等將3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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