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警聯手搗詐騙集團 逮金主依組織犯罪送辦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37歲男子梁子衫,從擔任詐騙集團機房、車手,今年轉成投資金主,在泰國曼谷市郊成立「假檢警」詐騙機房,專詐中國民眾,刑事局偵四大隊第二隊據報跟泰國警方聯手,今天宣布搗破,除逮梁嫌,也在泰國查獲機房,逮2名台籍幹部與機房成員中國籍6人、泰國籍1人等9人,首次依組織犯罪送辦。
警方調查,96年時梁嫌曾在斐濟擔任詐騙機房成員遭驅逐出境,103年又在韓國擔任詐騙車手,遭逮後判刑2年,服役1年多後返台,這次梁嫌於今年過年後,找友人39歲鄭偉志、30歲周君誠2人合作,本身出資100多萬元,在泰國成立詐騙機房,由鄭、周2人擔任機房幹部。
警方說,今年4月19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後開始施行,明確化「組織犯罪」定義,指3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5年有期徒刑的罪責,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的有結構性組織,本案便首次以此組織送辦,並追查不法贓款,以達嚇阻犯罪效果。
警方是歷經6個月偵查,發現梁嫌於農曆年後,把詐欺話務機房設立於泰國曼谷市郊,並派遣周、鄭嫌前往管理,經國際刑警科協助,與泰國移民總局偵查第二隊進行跨國合作,共同行動跟監,發現機房設立在泰國曼谷市邦納區的1棟2層樓高別墅,並由泰警偽裝電力公司人員監控。
本月9日,會同泰國移民總局持搜索票前往位於泰國曼谷市邦納區邦納分區的詐騙機房攻堅,當場查獲機房管理鄭與周2人,中國籍機手6人及泰國人1名共9名,查扣詐騙教戰手冊4本、Iphone手機11支、筆電4台、被害人名冊、帳冊等贓證物。
隔日,警方查知梁嫌發現泰國機房被搗,便從新北市新店區住處離家,躲在新北市蘆洲區一家旅館,便前往逮人到案。梁嫌訊中表示,出資成立機房,但都交由鄭、周2人管理,而警方清查梁嫌名下沒有資產,但親友資金金流達4000多萬元,將持續追查不法贓款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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