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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宅王情殺輕判 朱學恒這樣酸法官...

對於「台大宅王」張彥文由無期徒刑改判21年6個月,「宅神」朱學恒今表示,「合議庭的法官,是沒談過談戀愛,還是開愛情補習班的?」(資料照,記者陳怡靜攝)

對於「台大宅王」張彥文由無期徒刑改判21年6個月,「宅神」朱學恒今表示,「合議庭的法官,是沒談過談戀愛,還是開愛情補習班的?」(資料照,記者陳怡靜攝)

2017/04/12 09:4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大宅王」張彥文3年多前當街狂砍林姓女友47刀,昨由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21年半,且竊錄身體隱私判無罪。對此,「宅神」朱學恒今表示,「合議庭的法官,是沒談過戀愛,還是開愛情補習班的?」

朱學恒今在「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臉書粉專分享本報新聞,並撰文指出,事實上這位「人渣」殺人僅判15年,連偷拍前女友裸體也無罪,難道「自覺被辜負,就可以在要求打分手砲被拒絕後憤怒殺人?」他痛批,「合議庭的法官是沒談過戀愛還是開愛情補習班的?」

張彥文103年9月因不滿林姓女友提分手,不僅威脅她打分手炮,還當街狂砍她47刀後吻屍,遭檢察官起訴求處死刑,一審法官認為有教化可能,且願意賠償1263萬元,判他無期徒刑;不料,昨高等法院也認定仍有教化可能、具悔意,已和林女父母和解,且他當時「為情所困」,因「當最後一天男女朋友」遭拒,憤而萌生殺意,暴力殺人再犯風險低,將殺人罪改判15年,加上強制性交、污辱屍體等合併判刑21年6個月、侵入住宅犯行判1年,可易科罰金,至於竊錄身體隱私則改判無罪。

朱學恒今於臉書撰文,發表他對「台大宅王」殺人案改判的看法。(圖擷取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臉書粉專)

朱學恒今於臉書撰文,發表他對「台大宅王」殺人案改判的看法。(圖擷取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臉書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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