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判21年 死者媽媽:只是小老百姓 能怎麼辦?
林媽媽在電訪時表示,對於法院的判決再不滿,也沒有用,不能改變甚麼,「我們只是小老百姓,能怎麼辦?」(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台大碩士畢業,有「台大宅王」之稱的張彥文,3年前不滿林姓女友分手,當街砍女友47刀致死,今日高院判決出爐,由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為21年又6個月;對此,被害者的家人感到相當無奈,林媽媽在電訪時表示,對於法院的判決再不滿,也沒有用,不能改變甚麼,「我們只是小老百姓,能怎麼辦?」
上次一審無期徒刑宣判時,當時雖張彥文家屬願意全額賠償民事的1261萬,但林媽媽悲憤表示,「不是在賣女兒」,以免死為前提的賠償方案,是她們不能接受的,沒有判處死刑,根本沒有辦法還女兒一個安寧,不會放棄上訴;但此次判決卻是越判越輕,林媽媽對於這樣的結果,感到滿滿的無奈。
林媽媽說,對於這次的輕判,她早有心理準備了,對於台灣司法對殺人犯的判決,從之前的案例就可以看的出來,有的殺了2、3個人的,都不會被判死刑,因此對於這次的判決,儘管內心難受,但是判決結果出爐時,並不感到意外,只感覺到絕望與無奈。
林媽媽還說,就算感到不滿,但是還是沒有辦法做甚麼,因為她們只是小老百姓,台灣的司法就是這樣,沒辦法做甚麼改變,對於這樣的結果,無法接受,但也只能如此,希望暫時不要再受到打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