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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特偵組搶辦 立委至北檢告發蔡友才涉洗錢

民進黨籍立委蔡易餘,今至北檢控告前兆豐金董座涉洗錢等罪。(記者謝君臨攝)

民進黨籍立委蔡易餘,今至北檢控告前兆豐金董座涉洗錢等罪。(記者謝君臨攝)

2016/08/22 10:1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兆豐銀紐約分行涉洗錢遭美國重罰57億元,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則搶在今年3月閃辭;對此,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蔡易餘今至北檢告發蔡友才涉洗錢、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以及背信等罪;蔡強調,他第一時間來北檢告發,是希望案件不要被特偵組搶辦,藉此掩護相關人士的犯罪行為,並呼籲北檢應有積極作為。

蔡易餘表示:「這次美國查出兆豐銀紐約分行,在2013、2014年,分別替相關人事洗錢,且金額高達30、40億以上,基於這樣的理由,我認為兆豐金控跟蔡友才不可能不知情,尤其他又負責內控,監督管理他在國外的所有分行,那一但有這樣的行為(洗錢),蔡友才必須要提出積極有效的管理作為,但他並沒有這樣做,單這點他就違反了金融控股公司法。」

蔡易餘指出:「尤其美國在今年2月9日提出了金檢報告,要求兆豐銀說明,但蔡友才不但沒說明,還在第一時間閃辭,我認為他是在規避應負的法律責任,我今天第一時間來北檢告發,是不希望特偵組改成「別查組」,把案件搶去特偵組偵辦,來掩護相關人士犯罪,造成我們不希望看到的狀況,希望北檢趕緊做有偵查作為,包括是否應搜索,是否應監聽等相關作為。」

蔡易餘強調,蔡友才身為兆豐金前董事長,本應盡力監督或為有效防止行為,但蔡友才從不為監督作為,案件爆發後不但不處置,還辭職規避責任,嚴重損及兆豐銀行利益,蔡友才涉洗錢、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以及背信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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