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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縱火燒7房、37車 莽男被起訴

林嫌供稱縱火動機肇因修車糾紛。(資料照,記者黃建華翻攝)

林嫌供稱縱火動機肇因修車糾紛。(資料照,記者黃建華翻攝)

2016/04/15 12:1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底,高市前鎮區漁港路傳出民宅大火,火勢共造成7戶民宅、35輛機車及2輛汽車受損,更造成3居民送醫治療;警方在案發後8小時逮捕縱火的林姓男子,雄檢偵辨時,林男辯稱與機車行有修車糾紛,才會縱火洩憤,偵結後被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

檢方指出,去年12月9日凌晨,前鎮區漁港東二路傳出民宅火警,消防局獲報出動大批人車救援,火勢約1個多鐘頭獲得控制,但大火造成7間透天厝陷入火海,所幸居民及時逃生,但仍有1名住戶在逃生時被玻璃割傷送醫治療,其他2人受到驚嚇,也被送醫觀察。

警方根據目擊民眾提供的線索,得知火警發生前,曾有1名男子騎著機車,載著1桶汽油到現場,不久便竄出火苗,警方以車追人,在火警後8小時鎖定住在附近的林姓男子(54歲)涉有重嫌,員警前往林家逮人時,林男還一度持刀拒捕,但最後仍被警方制伏帶回偵辨。

林男供稱,他因不滿機車行老闆收費太高,才會買了40元的汽油到機車行縱火洩憤,還辯稱不曉得40元的汽油會燒得那麼大;檢方認為,林男選在深夜就寢時分縱火,恐造成民宅內的住戶來不及逃生,已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但因未釀人命意外,因此偵結後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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