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高官涉洩密給線民 開庭認罪求輕判
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前專委鐘高明,被控洩露機密資料給股金主,今到台北地院開庭時認罪,庭訊後不發一語離開法院。(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被譽為檢調洗錢防制界「第一把交椅」的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前專門委員鐘高明,涉嫌將證交所提供的特定人買股資料,與在調查局「法眼系統」取得的基金經理人個資等機密資料,洩漏給曾姓、楊姓股市金主,被依洩密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鐘高明認罪,說是辦案不慎忘記收回給線民的資料,希望法官輕判。
北檢是在偵辦友昱科技前董事長鍾瑋驛涉炒作三陽等公司股價案,搜索關係人曾姓金主住處時,意外發現調查局「法眼系統」列印的機密文件,與透露檢調偵查作為的手稿,查出竟是時任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資金協查科長的鐘高明所交付。
起訴指出,鐘高明於前年5、6月間在北市某家咖啡廳,將某位基金經理人的個資、匯款資料交給曾姓金主;去年1月鐘又將三陽股票百大交易投資人明細表交給楊姓金主翻攝、用LINE傳給曾姓金主。
鐘高明今開庭時認罪,稱曾、楊2人是他的線民,因亟需2人的線索協助辦案,以致在交付任務時,不小心將手頭的資料交出去,他希望能被輕判5個月以下徒刑。
辯護律師補充,鐘高明辦過扁案、台開案等多件洗錢大案,三陽案現也還在北檢偵辦中,是國家難得的查辦洗錢專才,這次是因太過急功,沒注意到程序問題,他求輕判不是為私益,也是為公益,希望早點結束這件案子,讓鐘高明早些結束此案,重回辦案行列。
公訴檢察官表示既然鐘高明已認罪,同意法院採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定11月19日再次開庭。
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前專委鐘高明(右)被控洩露機密資料給股金主,今到台北地院開庭時認罪,庭訊後不發一語離開法院。(記者張文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