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泡溫泉摔倒頸椎退化 業者判賠243萬

紗帽谷美食餐廳(記者金仁晧翻攝紗帽谷美食餐廳官網)

紗帽谷美食餐廳(記者金仁晧翻攝紗帽谷美食餐廳官網)

2015/10/06 21:15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在國中任教的李姓女子98年到紗帽谷美食餐廳泡溫泉,在走道上摔倒,不但頭部有撕裂傷,頸椎也損傷,發生退化的現象,事後李女對業者提告,求償349萬多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業者當時未在溫泉浴場設置警示標語,地面也不止滑,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判賠243萬多元。

李女提告指出,她98年12月7日晚上6點多,到紗帽谷美食餐廳泡溫泉,沖洗完後,從更衣室走出來,在中央走道上因地板積水滑倒,頭撞到大理石石椅的角,造成頭部外傷、牙齒斷裂,還有椎間盤突出的症狀,演變成退化性脊椎。

業者則表示,淋浴間的地面採用防滑粗面石材,設有排水孔,泡湯處也有防滑地墊,此外還有警告標語,寫著「小心地面濕滑」,並有緊急求救鈴,有事情可通知工作人員,各項設備符合法令規定。

李女曾於98年將現場照片寄給妹妹,法院進行勘驗,發現業者當時未設警示標語,沒有採用止滑地面,光線照明也不適當,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確實容易造成摔倒。

法官依照台大醫院、嘉義基督教醫院的鑑定報告,認為李女本來就患有退化性脊椎,但沒有明顯症狀,摔倒受傷後,使狀況變嚴重,李女脊椎的病症和本次意外有因果關係。

判決指出,加總醫療、看護、勞動力減損及手術等費用,業者應該給付李女243萬多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