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立院三讀通過 部分商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資料照,記者楊雅民攝)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資料照,記者楊雅民攝)

2015/06/02 10:37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條文明定,通訊交易中,部分商品將不可列入7天鑑賞期之列,並授權行政院訂定適用的特殊產品,諸如生鮮、易腐敗食品、APP等產品可能入列。

現行消保法規定,民眾透過網路、電視頻道等管道購買的產品,可在收到商品後7天內退回,且不必說明理由或負擔任何費用。

對此,提案修法立委江惠貞認為,應比照歐、日等國,對於易隨金融市場波動、易毀壞、具時效性等商品均有明確規範,以免有心人士惡意濫用消費者權益,導致業者經營成本過高。修正條文因此明定,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並由行政院訂定合理例外情事內容。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