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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集團子女爭產 二審仍判次子應返還5億餘元

2015/06/16 23:3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經營進口日本家電、儀器,代理TDK錄音帶等產品的三重東方開發集團,因創辦人董事長陳清志、妻陳月霞各在92年、99年過世,6名子女針對遺產打起官司,長子陳祚昌等女子主張,母親陳月霞生前有5億4千多萬財產屬遺產,乃借名登記在次子陳益隆名下,應歸還所有子女共有,但陳益隆否認該財產為其母遺產,高等法院今仍判該5億多元應返還歸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仍可上訴。

長子陳祚昌等5名子女具狀指出,母親生前有1704萬餘元美金,約5億4521萬元新台幣存放在次子陳益隆的瑞士LGT Bank美金帳戶內,屬於借名登記,屬母親死後的遺產,陳益隆卻趁母親住院時,提領一空並據為已有,要求陳益隆返還所有繼承人共有。

但次子陳益隆表示,該筆款項是母親生前贈與,並非遺產,不得要求他返還。

法官傳喚替陳母處理該帳戶的洪姓女子作證,她指出當初陳母為避稅,才會先贈與轉至次子陳益隆帳戶內,而款項也都是由陳母自己運作使用,陳益隆從未管理或查閱該帳戶,直到陳母病危,陳益隆才以母親要處理帳戶為由拿走帳冊。

高等法院綜合認定,陳月霞所有的該帳戶款項,是有意要平均分配給所有子女,並非贈與陳益隆一人,判應返還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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