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功案 陳巧明、黃芬雀二審判賠522萬元
2015/05/20 12:1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詹姓高中生遭虐死一案,彰化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以及詹生的母親黃芬雀一審判賠新台幣322萬多元,今日二審改判賠522萬元。
靈修團體日月明功前年虐死高中生事件震驚全台,陳巧明事後遭彰化地方法院判刑13年,黃芬雀則遭判4年6個月。
詹父痛失愛子,認為日月明功女教主陳巧明、詹母黃芬雀需負連帶責任,因此向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訟訴。一審法官判賠322萬6202元。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改判陳巧明及黃芬雀應賠償522萬6202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