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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告周玉蔻誹謗 馬聲請法官迴避判敗

媒體人周玉蔻指控馬英九總統收頂新集團政治獻金,馬提告加重誹謗一案,馬聲請法官迴避被駁回。(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媒體人周玉蔻指控馬英九總統收頂新集團政治獻金,馬提告加重誹謗一案,馬聲請法官迴避被駁回。(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2015/04/23 21:4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媒體人周玉蔻指控馬英九總統收頂新集團政治獻金,馬提告加重誹謗罪求償一千萬元,台北地院法官李明益審理時自爆,十八年前攻讀碩士時曾擔任馬總統的研究助理一年,訂婚時也邀馬總統出席,周玉蔻可聲請法官迴避,周未聲請,反而馬聲請李迴避以避嫌,但一審駁回聲請案,馬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昨仍駁回確定。

台北地院法官李明益早在中籤審理馬總統控告周玉蔻加重誹謗案後,即向台北地院「自首」,表明86至87年間,當時馬在政治大學任教,他攻讀碩士,曾任馬的研究助理一年,91年間他訂婚時,還邀請馬出席,若續審此案,恐怕遭外界認為有偏頗之虞,主動聲請迴避。

台北地院認為,李和馬的關係年代久遠,李畢業後和馬總統無互動或往來,應不致讓人有審判不公感受,此外也不符法定迴避的事由,未准許李的自請迴避案。

隨後李明益於今年3月2日開庭時告訴雙方,他曾任馬總統的研究助理等情,周若覺得他有審判偏頗之虞,可聲請法官迴避。事後周未聲請,反而是馬聲請法官迴避。

北院駁回後,馬的委任律師抗告,高等法院認同一審見解,今駁回抗告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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