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醉女回家性侵 狼誇口「妳很可愛」
2015/03/21 17:05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在酒店上班的女子玲玲(化名),去年4月間醉倒路邊嘔吐,蔡姓男子上前搭訕,護送玲玲坐車回家,蔡男見有機可趁,強脫玲玲衣物性侵得逞,起初玲玲以為蔡男是男友,沒多做反抗,直到蔡男在她耳邊呢喃「妳很可愛」、「我很喜歡妳」,玲玲才驚覺有異,試圖推開蔡男,但太醉又暈睡過去,隔日玲玲睡醒,趕緊求助正牌男友並報警;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猥褻罪,判蔡男3年8月徒刑;可上訴。
蔡男辯稱,他見玲玲喝醉好意幫忙,送她坐上計程車後,談好以2000元進行性交易,兩人嘿咻是你情我願。玲玲反駁,她從未答應性交易,不論客人開價多少,她一律拒絕;玲玲男友則說,當天玲玲家門沒鎖,而玲玲昏睡在床上,全身只穿一條內褲,與平日習慣不同,他用力搖晃、捏按、叫喊玲玲10分鐘,玲玲才醒來,並哭訴自己遭性侵。
法官認為,玲玲與蔡男素昧平生,無冤無仇,沒必要挖陷阱給他跳,且蔡男供詞反覆,不採信他的說法,依乘機性交猥褻罪,判蔡男3年8月徒刑。